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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资者保护宣传」学习反洗钱新规 筑消费者权益防线

       “帮忙跑腿送东西,每次报酬2000元左右”“轻轻松松就能赚钱”......在社交平台上如果看到这样的招兼职广告,可别以为天上掉馅饼了。
         北京西城警方破获一起买金洗钱案,6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被这样的“高薪兼职”诱惑上了贼船,被骗子远程操控,用电信诈骗的赃款购买黄金并转移,导致电诈被害人的损失难以追回!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底的一天,西城区一家首饰门店来了两名客人,他们虽以夫妻相称,却与正常的顾客截然不同。两人进店后,并不着急挑选黄金,而是先无所事事地闲逛了一会儿后突然出手。他们既不关心金价,也不挑选款式,先从大克重金条开始购买,最后买小克数的金首饰。其间,俩人总盯着手机看,还一直在算计如何凑足克数,像是为了完成任务必须把钱花光似的。最后,两人带着价值56万余元的黄金离开门店。
        嫌疑人在门店购买黄金几天后,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到一条买金洗钱犯罪线索。经调查,在重庆、吉林、云南三省三地接连发生了3起网络投资类电信诈骗案件,共计56万余元被骗资金最终流入同一张银行卡,被人在首饰门店消费。
         民警赶赴该门店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快速锁定了假扮夫妻买金洗钱的嫌疑人高某和吴某。通过进一步工作,梳理出该团伙另一名踩点、领路人员许某。
         黄金矿工
         “这些电信诈骗的元凶大多是境外组织,为了将赃款买金转移也是煞费苦心。”
         首先,他们发布高薪兼职、轻松赚钱的广告吸引想挣快钱的人,有的甚至发假贷款广告,再告诉申请人资质不达标,但可以提供赚钱机会诱骗他人上钩。
         招募来“黄金矿工”后,“上线”包路费、管住宿把他们从天南海北临时召集在一处。这些人有的送银行卡,有的买黄金,有的负责运输黄金,为了防范被“黑吃黑”,还有人专门当监督买金送金的“监工”。至此,一个完整的洗钱团伙组建完成。
         整个犯罪过程中这些“黄金矿工”只和“上线”单线联系,接受指令,彼此之间并不认识,也不能私下联系,更不知道别人干什么,就怕被“连锅端”。“上线”安排他们住在日租房里,几乎每天都会更换落脚点,连外卖都不点,出门就戴着帽子口罩全副武装,尽可能掩藏行踪。
         嫌疑人一边看“上线”群里指示一边购买黄金,行动当天,“上线”首先确定买金人当天的衣着特征,安排“监工”在商场盯着买金人,实时汇报其行动。买金人“效率”极高,银行卡一有赃款到账,这边就在几分钟内迅速花光。买完黄金后,买金人再按“上线”要求,到附近的隐蔽地点,将黄金交接出去。“黄金矿工”们甚至面对面都不说话,只凭体貌特征在群里发信息确认彼此身份,然后转交黄金。
         黄金就通过这样的交接过程,一次次转递,最终被带到境外。
         本案中,许某作为“踩点人”负责踩点领路;高某、吴某作为“买金人”假扮夫妻负责购买黄金;另有两名“监管买金人”郑某和林某负责全程盯控,防止金条被成员私吞;最后由“接金人”余某,将黄金迅速转移。
         借道证券账户的骗局
         警方提醒
         据了解,北京法院系统已经审理了多起相似的刑事案件,帮忙买金、送金洗钱的“黄金矿工”最终都因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了刑。本案中诈骗分子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兼职“采购员”,将涉诈资金转入“采购员”账户并要求取现或购买贵重物品,再派人将购买实物或现金取走,此类“跑腿”“盯梢”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谨防诈骗分子“高薪报酬”的陷阱,触犯法律。
         同时,请大家高度关注警方通报提示,及时了解电诈手段新形式新变化,提高自身防范电信诈骗的安全意识,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提高自身对电诈洗钱套路的识别能力,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提高自身对诈骗份子小利诱惑的抵御能力,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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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新浪财经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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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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