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26 年 4 月 7 日出具皖银罚决字〔2026〕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作出处罚:
违法违规事实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金融科技管理相关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7.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 225.57 万元
处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作出日期:2026 年 4 月 7 日
公示期限: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