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近日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罚单,因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该行被处以485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朱某峰、陈某红、王某、卢某华分别被罚2.75万元、1万元、2.75万元和3.75万元。
这并非该行今年首次因违规被罚。今年7月,其南京分行及下辖三家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等八项违规行为,被江苏金融监管局合计处罚555万元。其中,南京分行被罚235万元,溧水支行、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和莫愁湖支行分别被罚2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此外,9名责任人员受到警告、罚款,两人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和7年。
公开信息显示,稠州银行成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义乌,2006年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设有15家分行,并控股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及7家村镇银行。据其披露数据,截至2025年,该行资产规模超过3600亿元,存贷款总额逾5000亿元,全年纳税14.73亿元,十年累计纳税超百亿元。
